中纪委王岐山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依规治党,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纪律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和国家民族命运。”笔者认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就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要维护好党的执政纪律。 维护好党的执政纪律,就要增强担当意识,承担主体责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连打“老虎”常拍“苍蝇”,得到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和拥护。但是,当前各级各部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现象依然存在,有些领域还时常出现选择性执法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这些问题,本质上就是执政纪律的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依法行政的根基。因此,各级党委更应该承担主任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维护党的执政纪律,以执纪监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维护好党的执政纪律,就要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力量,维护好执政纪律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各级党委、纪委要发挥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督部门、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要克服监督难,难监督问题,不断转变观念,在监督好下级的同时要监督好同级领导班子,将监督工作作为关心、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成长的重要手段来抓。纪委监察和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要担负好双向监督检查工作,也就是既要抓好本部门的监督管理,又要抓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监督管理。(德钦县纪委 都吉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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