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各种腐败案件也不断攀升。有我们最熟悉的副州长腐败黄永华受贿案、县长腐败钟磊受贿案、规划局长腐败王瑞瑜受贿案等。这些都充分表明在不同时期总有些干部私欲膨胀,利用特权安置子女、多占住房、权力寻租,甚至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利用职权追求享受,奢侈无度,始终无法完全杜绝腐败现象。据媒体报道,十八大以来有18万官员落马,数字让人触目惊心,可见反腐形势的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同时,众多的案例折射出了制度建设对有效遏制腐败的关键性。 制度建设是干部清正的有力保障。干部清正来自于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干部要做到正确、规范使用权力,不仅依靠自律,还要靠不断完善、不断健全的制度,将权力的运行关进制度笼子。十八大以后,中央不断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手软。打下了一大批违反八项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贪腐官员,上至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军中大老虎徐 才厚,下至一般干部,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成效让老百姓拍手称快。但是,腐败依然存在,甚至以变相的“脸谱”在滋生。要想有效遏制这些现象的发生、蔓延,关键还是要靠制度,要不断健全完善廉政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不给贪腐任何机会,切实达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从源头上消除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滥用权力等,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