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制度,硬落实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9 14:14:59

针对当前高校决策不民主、不透明的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实施能够保证高校分工科学、责任明确、民主决策,能够切实增加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的透明度,形成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议事决策机制。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符合我国实际。当前,针对我国高校改革发展任务繁重的现状,进一步强调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体制十分必要。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该制度为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首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学校领导班子还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重大事项应当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其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委必须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而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要及时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互结合,党委和校长的职责也应进一步明确,只有加强党政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教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才能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办好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高校。

好制度重在落实。贯彻落实好这一制度,要靠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执行,靠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监督检查。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理解,相互配合;领导班子成员须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切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建塘镇   雷玉洁)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