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的宗旨,权力只能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将权力回归人民才能将群众放在主位,才能使权力作为造福群众的重要手段。 牢记宗旨,把群众当亲人。一些领导干部执政过程中常常存在错误的政绩观,导致劳民伤财,根源在于其宗旨意识不强,没有把群众的福祉当作自己的责任,一味以权力谋求自身发展。《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一个好的领导干部应该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即“爱民如子”,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官员理应加以维护,即“为民做主”。正确使用权力,不把权力作为谋私手段,最大限度的使用权力造福群众,才能达到权力回归人民的初衷。 尊重群众,规范使用权力。习近平在参加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时指出,涉及基层群众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群众的事让群众知晓、群众做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群众有权决定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这是对群众的尊重,也是群众应有的权利。让群众参与,可以督促领导干部规范使用权力,使公权力得到有效监督,从而推动权力用之于民。 不管是以权谋私还是手握权力不作为都是对群众权利的一种侵害。规范使用权力,出于公心使用权力才是领导干部使用权力的正确做法。(中共维西县委党史研究室 和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