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 目前,国企在占据主导地位,起支柱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点入手: 一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提及央企,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年薪高、奖金高、收入高,福利好、待遇好,央企与一般企业的收入分配,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确实存在差距,有的甚至过大,造成群众对央企的认识有偏颇,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前提下,应当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二要完善监督机制。要使改革取得成效,督促检查需狠抓,关键落实在监督。需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负责人之间相互监督,企业职工监督,媒体监督。同时,应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改革正真落到实处。 三要厉行勤俭节约。央企在带来国民经济效益的同时,企业内部各种福利效益也在随之增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央企负责人应当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应当杜绝建设奢华楼堂会所,杜绝超规格、超标准的设备配置,杜绝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央企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企业标兵,真正成为中国企业的带头大哥、领军人物。(香格里拉县国土局 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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