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筹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第三次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1 14:33:47

云民体筹办〔2014〕4号

各州市民委(民宗局)、体育局(文体局),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根据云南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和总规程、单项规程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第二次、第三次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赛人数:

以参赛代表团为单位报名,参赛人数严格按总规程及各单项规程的规定执行,部分项目可适当增加替补运动员:

(一)板鞋竞速:可以增加男女替补运动员各1名。

(二)秋千:可以增加每个级别的替补运动员各1名。

二、关于表演项目上场人数:

根据表演项目竞赛规程规定,上场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20人,不含裁判、乐手等人员,但不能突破表演项目总规模限制。

三、关于项目调整:

根据迪庆州赛区的特殊实际,对以下项目作适当调整,请按照调整后的项目组织报名和训练。

(一)吹枪:女子项目比赛距离调整为10米。

(二)高脚竞速:4×400米混合接力调整为4×100米。

四、关于射弩项目比赛器材:

(一)标准弩:NL26型民族运动会比赛无托弩,NJ8050型弩箭。

(二)民族弩:箭槽制作工艺机械、手工不限;不得使用托座和附加木,不得使用牵引扳机和握把;金属箭头长度不大于3厘米,箭尾使用天然材料,不超过3翼。

五、第二次报名要求:

(一)报送代表团全体人员(含领队、教练员、编导、运动员、团部工作人员等)名单,及运动员参赛的具体小项。

(二)交流运动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

(三)请逐人、逐项认真核对填写报名表,确保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请将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民族、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版于2014年7月30日前(纸质材料以邮戳为准),分别报省筹委会办公室和迪庆州筹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更改和补报。报名表可登陆云南民族网下载:www.ynethnic.gov.cn。

六、第三次报名要求:

(一)县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代表团全体人员健康证明。

(二)代表团全体人员正面免冠照片:

1.纸质:大一寸彩色2张,背景颜色为纯白色,衣服颜色必须与背景颜色有明显区别,其中报省筹委会办公室1张,迪庆州筹委会办公室1张;

2.电子版:格式为.jpg,尺寸为413像素×531像素(宽×高),分辨率为300dpi(像素/英寸),文件大小在100KB到500KB之间,照片文件命名:代表团简称_项目_编号_姓名(例:昆明_秋千_001_陈晓娟.jpg)。照片文件中的编号必须与报名表中的编号相一致,并统一压缩成压缩包文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分别发送省筹委会办公室和迪庆州筹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三)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运动员交流协议书,在校学生须同时报送学校出具的同意参赛证明。

(五)表演项目每个项目附解说词1份(含电子版),竞技类项目除解说词外,还需附比赛规则1份(含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14年8月10日前(纸质材料以邮戳为准),分别报省筹委会办公室和迪庆州筹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更改或补报。

七、联系方式:

(一)省筹委会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省民委文宣处

邮编:650032

联系人:吕江红 陈晓娟

电话:0871-65322943 65340744(传真)

邮箱:1494531449@qq.com

(二)迪庆州筹委会办公室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康珠大道6号迪庆州体育局

邮编:674400

联系人:马红梅

电话:0887-8266955(传真)

邮箱:1285083299@qq.com

云南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筹委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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