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防止形式主义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6 16:51:35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市、县机关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制定每项制度都要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要从群众角度出发,不能只方便自己、不方便群众。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对那些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的,要坚决叫停。

建章立制是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成果,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内化为党员干部自觉行动的重要环节,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长效的关键所在。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建设,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必须要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规章制度不在于多少,而在于执行是否有力、落实是否到位。如果只是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种花拳绣腿的摆设,不知不觉陷入新的形式主义“怪圈”。制度的制定绝不能“闭门造车”,照抄照搬,否则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反映不出本地本单位特点,执行中难免弹性过大,约束力不够,沦为变成自娱自乐的制度“作秀”。

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建章立制的全过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合实际、有针对性,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必须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相应的职责,不能有任何模棱两可,不能留任何模糊地带,切实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形成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发力、长期发力的法治环境。(州委统战部 格桑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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