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新在哪里?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6 16:41:56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以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为国家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从程序上作出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是突出以德为先,强化干部作风。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二是更加注重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在近年来的干部队伍建设中,也通过“加强基层建设年”、“双融双建”等活动,走基层、进机关,与百姓面对面,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利民、惠民的同时,锻炼了广大干部,从中发现了一批人才。在开展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查摆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了不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刻查摆“四风”之弊,让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因此在今后的组织工作中,群众路线也将作为一条重要主线贯穿始终,成为组织工作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

三是强调科学发展,重视服务民生。条例中提到在干部考察中,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权重”,从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中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不唯GDP的科学政绩观,坚持可持续发展,重视改善民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四是在用人选人方面,民主是形成科学用人决策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手段。只有扩大民主,才能真正有效地预防和治理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作为党政一把手首先在决策上要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个人的能力和智慧都是有限的,只有在和谐平等中充分发挥每位党委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真正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其次,要善于扩大民主,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是《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要求。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在用人过程,只有注重倾听人民群众对拟任干部和被任命人员的反映,注重让人民群众参与任免干部的过程,充分反映民意,才能使所任命的干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州森林公安局 黄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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