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就有“君如舟民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说法,时至今日,我们把这句话比喻为干群关系亦无不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人民群众水的身份依然没变,而领导干部如舟、如鱼的说法也恰如其分。 一叶扁舟在水上前行,势必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风浪,在风浪中,左右摇摆的小舟如果不能稳稳应对,自然是要偏离航向,甚至舟毁人亡。 试把这叶小舟比作领导干部,小舟在水上遇到风浪,犹如领导干部在面对复杂社会各种引诱的时候。领导手中有权,自然有人要想方设法加以利用,开始可能只是小恩小惠,后来,随着贪欲的不断扩张,“你给我钱,我用权帮你办事”的情况就越来越严重,演化下去,奸商与贪官勾结,人民利益当然是要严重受损了。 “贪”势必要“腐”,“腐”自然就“败”,有私欲的领导又怎么能够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呢?这样把人民利益放进自己口袋,越放越多,越装越重的舟,水又如何能够承载得了? 曾听在检察院反贪局工作的同志说起贪官下马的过程,总有种“狗咬狗”的感觉。奸商落网了,贪官问题接着也就败露了,奸商与贪官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根藤上的瓜,顺藤摸瓜,一抓一个准。奸商们说起谁最贪,谁最坏时,是丝毫不会顾及平时与你的交情的,因为,在你帮他办事,向他伸手要回扣的时候,他心里就已经厌恶你了,如果你收了钱又没办事,他会放过你吗?所以,与奸商扯上了关系,进而贪污腐败是一条不归路,走上了,再回头已百年深,即使知道是犯法、犯罪,也很难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越走越深,越深越不能自拔,其下场可悲、可憎、可唾。 同样,事物的发展也是有两面性的,一些为官清廉,为民务实的领导,走到哪里都行得正,走得直。其实,清官这叶小舟在水上航行,遇到的风浪比贪官更大,因为若不损害人民的利益,就有可能损害少数人的利益,甚至会影响上级领导的利益,所以,清官遇到的风浪,才真正叫风浪,是必须用自己的前途命运,甚至生命与贪腐行为作斗争的,所以,也只有立场坚定,作风过硬,不计得失,党性修养高的人才能够坚守。这样的人,再多风浪对于他来说,都是不足道的,都可以以一种稳若泰山,淡定自若的气慨面对,因为他知道,人民群众会做他最牢的靠山,会给他最大的力量。这样的干部,在水上永远不会有船毁人亡的危险,因为,水对他有情,哪怕是落到了水里,他也会立刻变成一条鱼,在水里活得更好,还能给水带来生机。这样的人是值得尊敬的,是所有人值得学习的榜样。 所谓“载舟覆舟水有因”,从真正意义上来讲,就是我们所做的事是否能够给人民群众带来最大的利益,是否顺应了民意,取得了民心。我们党下定决心把群众路线作为执政兴国的根本法宝,要求每一位党员走群众路线,把心放在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工作上,是因为深深知道脱离了水,船无法向前航行,脱离了水,鱼无法继续生存。有水的地方才有船,有水的滋养,鱼才活得自在,而水有了船和鱼,才会生机盎然,一片繁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关键是要舟顺水意,官顺民心。 “水本无意,载覆有因”,为官犹如行船,时刻自省自警,才能一帆风顺。(维西县人大办公室 魏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