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到一则新闻,说的是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大背景下,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现象:极个别的官员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一般的人不见、一般的钱不收,但是一般的事也不办。这类官员以前收钱办事,吃拿卡要、贪污受贿,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大行中饱私囊、损公肥私之事。如今在各项铁规禁令面前,深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压力,不敢伸手,怕伸手必被捉。但也不甘心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开始作一名名至实归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两难之中选择了钱不贪、事不办,吃闲饭、混日子。此等行径既有损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形成党群干群关系的“隔心墙”,又加剧了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程度,背弃了公仆的宗旨意识,严重脱离了人民群众。 党员领导干部不廉政的危害性,犹如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深恶痛绝,党员领导干部都不敢触碰廉政这条带电的高压线和为官做人的底线,能够做到时时常警醒,刻刻谨遵守,不越雷池半步,不踏红线分毫。党和国家对于胆敢以身试法者,也出台了大量预防和惩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也日趋完善,可乘之机越来越少,制度的藩篱越扎越紧。 党员领导干部不勤政的危害性,在现今还是一种隐性腐败,或者说对其的潜在危害性还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全社会共识,还没有像贪污腐败一样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究其原因有二,一是不勤政的危害具有隐蔽性。涉事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对该办的事情找借口拖着不办、找“理由”赖着不办,甚至于不“打点打点”就顶点不办,或者是能马上办结的事情不立即办,可以快速办理的事情慢慢悠着办,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大家对这些隐藏的“猫腻”很难知晓,或者虽然知晓,但是一想毕竟最终也把事办成了,达到了目的,耽误点时间、适当花费一点儿、多跑几趟这本来就是一种社会或者官场的“潜规则”,谁也不会认真,不会深究;二是不勤政的危害性具有选择性和欺诈性。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拖、什么样的人可以卡,此类官员对此深谙其中奥妙,对于分寸的拿捏十分闲熟,对于火候的掌握更是炉火纯青,往往是拿捏得体,恰到好处,既掌握“不过分”的原则,不越界踏红线,让矛盾的性质发生质的改变,又不愿正确履行公仆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拖的拖一拖,好处自然来,能缓的缓一缓,利益找上来;即便是在投诉和举报,甚至是上级的监督过问面前,也可找一托词立即给予办理,了却了此事,进退自如。 如此的行径,监管难度甚大,危害却不小。一是言行脱离了群众,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官者管也,不谋事创业,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事,官员的本质属性去哪里了,不管事、不办事的官员,要来何用?二是离间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隔心墙”,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就阻塞在这里。官者公也,官员要大公无私,心系黎民百姓,关注天下苍生,以己之全力,谋求人民之福祉。如果心中仅存一己之私,没有好处就事情也不做了,基本职责也不顾了,谁来解决服务群众的问题?谁来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职责? 廉政是底色,勤政是本色。领导干部就应该保持底色不变、本色不移,时刻牢记“温水煮青蛙”的深刻警示。目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是重要内容之一,且不说如此不勤政官员的行径与“三严三实”的要求相差甚远、背道而驰,单就此等作风而言,无疑就是典型的官僚主义思想作祟,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应该加以大力整治。 廉政勤政本来就是一对“双胞胎”,就像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的两条腿,少了一条腿,走起路来,又怎么可能又快又稳呢?故此,领导干部应牢记:廉政诚可贵,勤政价也高。(迪庆州法院:赵云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