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红坡村“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03 11:28:08

 简报第23期

香格里拉县建塘镇红坡村结合实际,紧扣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和总体要求,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多层次、广渠道,开展交流促学习。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开展学习。着力从村“两委”班子入手,首先组织支委委员、村委委员开展集中学习,传达学习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村“两委”干部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二是组织开展支部学习。党总支书记按照要求分别组织5个支部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向全体党员宣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及重大意义。三是组织上一堂党课。邀请党校教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全村党员讲授党课,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明确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及方法步骤。四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做到有内容、有记录,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都要落实签到签退制度,对不能参会的人员进行“补课”。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听取意见活动。村两委班子先后到全村15个村民小组组织党员座谈会,通过与党员和群众之间双向沟通、谈心,听取对总支和支部以及对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村稳定的意见建议,为开展下一环节的教育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照镜子、找差距,践行宗旨改作风。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在听取意见中反映出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积极向上反映争取解决。认真落实全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精神,搜集整理部分村民小组约定俗成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了符合红坡村实际的15条村规民约,并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面“镜子”。村规民约紧扣实际,针对当前藏区稳定形势,制定了“不参加非法法会、集会”的规定;针对矛盾纠纷化解,制定了“不越级上访、提倡逐级反映问题”的规定;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的早婚等现象,制定了“不早婚抢生、提倡晚婚晚育”的规定。目前,向430户农户印发了《村规民约》,教育广大党员从我做起,努力成为模范执行新村规民约的带头人,做到家家户户有“镜子”,形成群众监督党员、党员监督书记的监督机制。使全体党员和村民的生产生活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促进全村发展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摸底数、查民情,进村入户搞服务。为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红坡村把服务群众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摸清底数、掌握民情。认真排查全村底数,做到全村430户一户一档,为开展好群众工作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二是组织开展各项服务群众活动,组织畜牧兽医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科技服务,指导群众春耕备耕、牲畜防疫等工作,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进一步密切了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实现“两促进、两不误”。


迪庆举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讲座 

为增强全州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针对性,4月1日,迪庆州邀请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欧黎明博士以视频方式作了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讲座。

欧黎明着重从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视当前存在的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全面领会的中央精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等五个方面,全面、深刻地解读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部署、新要求,讲授了中央、省委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具体实际、案例,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四风”之弊进行了深入讲解。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