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9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灿光主任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迪庆州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密围绕中心,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服务大局,积极推动我州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不断开创迪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新局面,谱写中国梦迪庆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