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中央新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将成为用制度源头上破除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一把利剑。 《条例》将打破评定考核干部政绩片面强调GDP总量、经济增长速度之风。过去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让不少“绩”成为冠冕堂皇的“表面文章”,即刻出炉的“快餐美食”。《条例》规定要重视考察工作的实绩的同时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并对考核评价的指标,评价的重要内容等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这将有利打破实绩不实、实绩与潜绩失衡的格局,使“绩”成为真正符合全局的、长远的、可持续的“民生政绩”。 打破唯分唯票的形式主义之风。《条例》规定选拔干部既要要看民主推荐结果、又看工作日常表现,既要关注当前成绩、也要参考历史功德,全面、辩证、历史评价干部,看票不唯票、看分不唯分,防止以票取人、以分排位。 打破干部提拔论资排辈、“唯年龄”的用人之风。《条例》明确了“人岗相适用干部”的用人准则,这有助于打破“有为无位”的困境,有效防止“身在其位、不谋其职”的现象的发生,推进选用干部坚持政绩衡量和岗位需要的统一,以事择人、因需用人,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有干事舞台。 打破干部提拔靠“关系”的不正之风。《条例》以“党管干部”为首要原则,强化了将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原则,让牵扯地缘、血缘、职缘关系的“上面人”的“旨意不算数”,确保选用干部既有“理”更有“据”。 打破投机取巧、企图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的不正之风。条例 明确了“基层导向提干部”的要求,打破了“火箭提拔”的路径。《条例》对“破格提拔”作出明确规定,点明选用干部的基层导向,强调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填补了制度空白,堵塞了制度漏洞,让那些投机取巧、跑官要官、企图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的行径没有操作空间。 总之,《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有效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从根本上杜绝各种干部选拔用人的不正之风。(作者:迪庆州交警支队 袁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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