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提拔干部可以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拓宽渠道,为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提供平台,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实现干部队伍新老交替储备人才。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不仅应关注破格提拔“泛滥”的问题,亦应让破格提拔“入眼”,切实发挥“破格提拔”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破格提拔的条件要熟知。新《条例》明确了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符合的条件,这是破格提拔优秀干部的标准,也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考虑破格提拔干部的条件。换言之,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要统筹考虑是否可以破格提拔该干部,避免出现符合条件也没能破格提拔干部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也是干部工作上的失职。同时,新《条例》规定破格提拔干部的眼界更宽,不再是总把眼睛盯在年轻干部上,更加注重对各年龄段干部的培养,符合条件的,都要“入眼”甄别,把优秀的好干部选拔使用起来。 不得破格提拔的条件要记牢。新《条例》对不得破格提拔干部的情形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要求从严掌握标准。实质是,在考虑拟破格提拔干部人选时,要按照标准条件严格审查,特别是按规定不得提拔的坚决不提拔。一些地方出现打着破格提拔的幌子,行有失公允的违规提拔,出于理性的公心也罢、出于利己的私心也罢,这种违反规则的行为,造成了干部群众对党委用人公信力的怀疑,要坚决纠正。但是,这种现象毕竟是少数,不能以偏概全,讳疾忌医,应理性面对,结合实际,把政策掌握好、落实好。 总之,破格提拔是一种导向,一条原则,彰显着我们党对优秀干部的关爱,更体现着党对优秀人才的渴求,各级党委理应纳入眼球,高度重视,用好政策,做到用铁的标准选出标准铁的好干部。(迪庆州委组织部 扬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