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迪庆州检察院 马灿花 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必须反对一切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做动作,统一思想主动做,领导带头抓整改,切莫让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被活动”,搞应付式“群众运动”。 结合实际做动作,杜绝“文来文往”。一些领导机关在制定工作计划时,照搬照转,缺乏可操作性,基层看不明白要做什么,只只道要报什么、写什么。基层照着方案走过场、搞形式、喊口号。为上报调研报告,就“坐着车子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为完成交心、谈心,就用合影、讲话代替交心、谈心;为体现征求意见建议,就开个工作汇报会。基层机关在各种文字材料间疲于奔命,将形式主义的东西写在纸上变成活动成果。 统一思想主动做,杜绝“只讲不做”。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的指导意见和活动方案上来,切实主动围绕活动的各个环节,解决好“四风”问题,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得以贯彻落实,让群众得到实惠。要围绕中央、省委的指导意见和州委的具体实施意见,严格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领导带头抓整改,杜绝“上病下治”。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切实改正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杜绝“领导有病,基层吃药,干部有病,群众吃药”的怪事。“风不难化也,自上及下而风行” 。要抓好领导干部带头这个关键,切实带头抓整改,以上带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总之,教育实践活动是开展不能流于形式,不能敷衍了事,不能被活动。我们要借教育实践活动这场东风,祛病排毒,从上至下,来一次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高、形象大提升,让群众看到希望、对党和政府充满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