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明确提出了每年从符合条件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遴选一批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常务书记的要求,重点向分类定级为“一般”、“后进”等次和工作需要的建制村(社区)党组织选派。常务书记的选派,不仅为村(社区)注入了新的活力,更有利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真正融入村(社区),带动村民奔向致富。选派的常务书记大多是点子多,能力强,有经验的党员干部,全天候扎根基层,深入走访农户,真心帮助群众,为群众致富出点子、选路子、作为村“两委”班子的一份子,以主人翁的身份带领村民致富。 担负党建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党组织常务书记的职责,既要访民情、办实事,又要抓党建、强基础,积极协助基层党组织开展晋位升级工作。常务书记要认真抓好党建“责任田”,把好关全力以赴抓整改提高晋位升级,从根本上夯实组织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密切干群关系,践行群众路线。常务书记驻村工作,各项工作的开展直接面对的是群众,可以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真正为群众解决困难,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干群关系,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作者:钟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