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促进解决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的“三难”问题意见》,着力整治不良风气,推动各级各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为经济发展“清障护航”。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行力,推动办事落实。对属于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属于政策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明确政策界限;对属于制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对属于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纠正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意见》指出,要采取4项措施,推动项目落地。一是积极主动服务项目建设。二是促进提高项目审批效能。三是建立项目落地联系制度。四是完善项目走访对接机制。 针对问题难解决现象,《意见》明确,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问题解决。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促进解决“三难”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解决“三难”问题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纠风、信访、案件检查等部门和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整合巡视机构、派驻(出)机构的工作力量,举各方之力共同促进解决“三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