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云南农村,正是春风和煦,气象更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群众诉求联络员、信息员的身影无处不在;民情收集室、24小时值班室、诉求中心、村级投诉室遍及村寨;干部上门受理、下访约访、当面接访随处可见…… “要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与解决民生问题、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党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中检验干部作风。”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要求。 经过深入探索与实践,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理顺机制、信息共享、协同办理,走出一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联动”之路,努力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搭建平台,群众诉求门路多 2012年6月,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在互联网上开通“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实现了群众诉求受理、分析、转办、督办、反馈、考核等业务处理的信息化。 点击鼠标,进入平台,从村级开始,每件群众诉求的受理时间、办理时限、答复反馈、满意程度等28项内容一目了然。在这里,有专门的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群众诉求件进行录入、分流、转办、跟踪和督办。 “过去没有这个平台,记录不规范、受理不透明、督促不到位、监管不得力,群众诉求没人抓、没人管的事经常发生。现在,群众诉求只要录入平台,办理情况清清楚楚。基层办理不及时的,上级就会督促问责。”禄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永冰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云南省各市(州)结合实际,多形式搭建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楚雄州15个乡镇成立群众诉求服务中心,153个村(居)成立群众诉求服务站,群众诉求联络员受聘上岗。红河州实行州、县、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与96128公共服务热线并轨运行,每天24小时受理群众诉求,并成立“说事室”,在全州推行村民说事制度。沾益县西平镇龙泉社区则通过选聘社区监督员、建立民情诉求室、发放监督员联系卡、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制度先行,诉求解决有保障 2012年6月,《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重大信访举报暂行办法》出台,该办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信息联动、交办联动、督办联动、直查快办联动、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建立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等一系列制度、规定。 “过去面对群众诉求,可谓‘九龙治水’,多头管理,责任不明,导致推诿扯皮、问题积压、小事发酵。现在,我们创新群众诉求受理、解决和考核评价三项机制,配套制定了27项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向谁诉、谁来办、怎么办的问题。”楚雄州纪委信访室主任高正友介绍说。 昆明市实行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制度,对涉及群体性利益的诉求问题,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核查,提高诉求办理的公信力。 德宏州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诉求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办法》,着重追究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过错和责任。 迪庆州德钦县拖顶乡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要求融入到社会管理创新之中,充分整合乡、村两级监督力量,通过建立社会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联动格局。 务实为民,矛盾化解成效显 实实在在为民办事是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目的所在。 2012年,宣威市虹桥街道群众集体反映当地政府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有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诉求逐级上报,社会影响较大。 “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纠正不正风气。”辛维光就此事作出批示。省纪委、监察厅迅速启动五级联动机制,抽调曲靖市、宣威市、虹桥街道纪委及国土、信访、公检法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在社区的协同配合下展开调查。 联合调查组最终梳理出涉及土地征用、涉法涉诉、侵犯公民权益等3个方面的13个问题。针对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研究提出了5条处理意见和10条整改意见,并由省纪委副书记向曲靖市委反馈和交办。曲靖市及时成立工作组,对宣威市进行指导并督促基层党委、政府进一步做细、做实群众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好征地补偿款兑付等后续问题。 自实行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以来,云南省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一年来共受理群众诉求1402件,办结1242件,解决问题770个,息诉息访291批次,挽回经济损失258.12万元,在解决一件件诉求中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文山市开化街道2012年与2011年相比实现了“四个明显下降”:信访举报总量由上年的214件降低到101件,越级信访举报由62件降低到17件,重复访由40件降低到17件,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由19件降低到5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