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迪府办〔2009〕30号)精神。为进一步了解我州2008和2009年中央新增建设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由州监察局、州检察院、州发改委和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政府落实办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检查组于2009年5月15至20日分组对三县及州级实施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走访、查阅资料文件、实地检查核实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等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两组,第一组负责检查州级及香格里拉县,第二组负责检查维西县和德钦县。本次检查项目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五大类别38个项目,其中:香格里拉县10项,具体为:廉租房建设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香格里拉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建塘镇至东旺岔路口油路改造项目。到位资金4260.6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985.2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75.4万元;州级实施的项目3项,具体为:迪庆机场扩建、香格里拉人民医院住院部改造、城市电网改造,到位资金1065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651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000万元;德钦县13项,具体为:德贡公路、德钦县廉租房建设项目、德钦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德钦县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德钦县游牧民定居工程、德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德钦县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德钦县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德钦县佛山乡卫生院建设项目、德钦县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德钦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德钦县燕门乡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伏霞公路,到位资金4137.95万元,其中:中央新增投资3606.9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31万元,县级配套100万元;维西县12项,具体为:犁地坪水库、农村沼气池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维西县城垃圾处理厂、维西县廉租房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西县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城市电网改造工程、维西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到位资金8870.37万元,其中中央新增投资8481.3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89万元。 二、项目检查总体评价 通过这次监督检查,香格里拉县、德钦、维西三县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专门召开汇报会,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综合汇报,涉及到的县级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补充,州级项目单位也是主要负责人汇报。总体上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起到了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检查的重点项目都是县的重大工程项目,其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基本达到国家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的要求,项目均按照中央新增投资要求完成了一定的实物工程量。 三、项目检查出的主要问题 本次重点监督检查了三县和州级扩大内需中央新增资金下达是否及时,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项目前期工作是否完善,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财务人员等的资质情况,合同、设计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落实情况,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存在: 1、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香格里拉县将7.6万元中央扩大内需资金用于设计费,资金使用不范围。 2、农村沼气池项目:德钦县将中央资金278.95万元、省配套11万元,更改为太阳能建设;香格里拉县将中央资金200万元、省配套10万元,更改为太阳能建设。根据中央确定的投资领域,不能由县政府以专题会议等形式来决定项目变更,项目未得到国家和省的认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存在套取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资金问题。 3、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香格里拉县建设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混乱,档案材料中项目名称不一致,施工合同不规范,没有合同价款等主要条款。 4、香格里拉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管材设备保管随意,未采取保护措施。 5、香格里拉县建塘镇至东旺岔路口油路改造:可研批复单价为127万元/公里与施工图设计单价91万元/公里、合同谈判价71万元/公里相差较大,影响下一阶段项目的验收。 6、全州廉租住房建设:2009年全州安排廉租住房中央资金1200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县480万元、维西县400万元、德钦县320万元。三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工作协调不力,项目未能开工,造成中央资金滞留。 7、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德钦县佛山乡文化站有买现房改造倾向,不符合国家的有关建设标准和规定。巴迪乡文化站,土地未落实,中央资金滞留;香格里拉县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就开工建设。 8、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香格里拉县虎跳峡卫生院由交通宾馆改造建设,投资大,产权不明晰;维西县攀天阁卫生院,批准建设规模为700平方米,计划建设400平方米,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缩小建设规模。 9、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德钦县拖顶乡计生服务站有买现房改造倾向,不符合国家的有关建设标准和规定;香格里拉县项目设计超过计划投资,随意增加建设成本。 10、德钦县(永芝)至贡山(闪打)(永芝西河至永芝三社段):德贡公路安排中央投资1040万元,省补助26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四级公路26公里,德钦县调整为德贡公路查里桶大桥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中。存在调整用途使用。 四、工作建议 1、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认识。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必须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实行招投标,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形成新的建设工程量。 2、扩大内需中央新增建设资金要严格做到“三专一单独”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设立财政分帐帐户予以落实和管理;按要求一定要做到“五严禁、一确保”即严禁不用、严禁挪用、严禁暗用、严禁乱用、严禁虚用和确保工程质量。扩大内需建设资金不得用于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缴纳租金等费用,不得列入待摊投资。 3、2008年扩大内需项目由于受气候的影响,开工时间延缓,工程进度缓慢。而2009扩大内需中央新增项目至目前基本上尚未开工建设,情况更为严峻,与中央的要求相距甚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议州人民政府责成各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排出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开竣工倒计时,督促推进项目建设,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4、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颁布的机遇,用好、用足国家的优惠政策,并加紧开展各领域的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大项目带动大发展。 7、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资金的管理,完善、规范项目档案工作,明确产权。 8、积极稳妥地培植优势产业,提高自身的积累能力
迪庆州人民政府新增中央项目监督检查组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