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确保用好用活 中央新增资金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1 16:14:39

81016日,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发改委配合,对全州2008年、2009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情况及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是根据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我州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是否行动迅速、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等五个方面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五大类38项的实施项目开展全面的检查。2008年至2009731止,全州涉及项目总投资163639.86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到位资金41380.65万元,省级配套到位资金3666.4万元,州级配套到位资金4400万元,自筹资金32168万元,未到位资金86180.91万元。

通过监督检查,我州在新增资金的使用上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严格把关,各项目实施部门对扩大内需项目都能严格按上级要求和财经纪律进行管理的工作机制。从检查情况看,我州实施的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农村饮水安全、乡镇综合文化站、游牧民安居工程、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卫生院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按照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要求,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工程量。但在检查中也发现,由于我州财政比较困难,收支矛盾突出,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有些实施项目二次搬运价高于成本价,所以,造成项目投资缺口大,有些实施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具体实施后有调整和变更等情况。

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检查组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将采取:一是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认识。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必须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实行招投标,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形成新的建设工程量。二是对扩大内需中央新增建设资金要严格做到“三专一单独”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设立财政分帐帐户予以落实和管理;按要求一定要做到“五严禁、一确保”即严禁不用、严禁挪用、严禁暗用、严禁乱用、严禁虚用和确保工程质量。扩大内需建设资金不得用于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缴纳租金等费用,不得列入待摊投资。三是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和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加以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领导将启动行政问责程序进行问责。(迪庆州监察局执法综合室)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