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纠风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开拓专项治理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取得纠风工作的新成效。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州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任务仍然很重,一些学校乱收费行为还时有发生,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州、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的作用,必须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力争取得新成效。一是坚决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全部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确保向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切实抓好一律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三是严格规划办学行为,继续执行好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30%,现有比例低于标准的不得提高,今后还要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超收择校生的不仅要退人退费,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四是要进一步清理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违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的政策措施,下大力气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和有偿补课等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的问题。五是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高原农牧民学生救助”工程落到实处。从2007年3月1日起,全面免除我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生活费。1至2年级每生每月补助30元;3至6年级走读生每月补助50元,寄宿生每生每月补助80元;7至9年级学生、家庭贫困高中生和在本州内就读的职高学生、民专学生每生每月补助100元。要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六是其他需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是一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要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今年的专项治理,要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实现阶段性的目标要求。各级卫生、食品药品主管部门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医院收支管理,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收受、索要“红包”以及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二是综合治理药价虚高问题。全面推行政府为主导、以州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减少环节,降低药品经营成本,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程序,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继续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确保药品降价让利于民;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坚决纠正乱收费、乱加价行为。三是大力整治医药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以及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四是其他工作。 三、切实解决实现和维护好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有力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农业部门的重要任务。州、县农业部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好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二是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以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深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继续在全州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加强对农业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体收费,特别是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的监管,从严查处农民建房、计划生育、身份证办理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四是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五是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设、要求农民出资出劳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六是其他工作。 四、认真开展好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监察局关于转发《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法制办、国资办、州编办继续对责任范围内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该撤销的一律撤销,该合并的坚决合并,努力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五、继续巩固我州公路无“三乱”成果 要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继续加强对收费公路和治超工作的监督管理,继续清理道路站点,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农民增收、企业减负创造良好的流通环境。 六、认真开展好其他领域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是一项及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当前一些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依然没有得到彻底根治,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和农民负担重的问题突出,有的部门及个别执法人员个人利益至上,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较为严重,少数公务员还存在办事效率低下,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等行为。对此,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纠风的组织领导,深刻认识纠正损害群众不正之风的重要性,确保纠风工作落到实处。2007年各级各部门的纠风工作,要在州人民政府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实际细化出开展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于6月10日前报政府纠风办。 七、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纠风工作的特点,州政府纠风领导小组将成立以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民政局、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纠风工作专项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纠风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领导将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主题词: 纠风 意见 通知 抄 送:省纪委监察厅纠风室、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州纪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纠风办 2007年5月14日印发 拟稿:和卫明 (共印1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