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监字〔2008〕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州人民政府12个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根据州人民政府的要求,按照迪政发[2008]9号《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12个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的通知》精神,对负责12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单位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请涉及单位按照监督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上半年、全年任务的完成情况,分别于7月20日、12月25日前以统计表形式上报州监察局。州纪委监察局将于12月底以前组织人员到各部门听取完成任务情况的书面汇报。 附:1.州政府12个重大工程项目上半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2.州政府12个重大工程项目全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迪庆州监察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项目 监督 通知 抄报:州长、阿堆副州长、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 抄送: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州纪委办公室。 抄发:三县监察局。 迪庆州监察局 2008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