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居易(公元772年—846年),字乐天,晚年自号“醉吟先生”,又称“香山居士”。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清官廉史白居易 白居易不仅是一位著名诗人,还是一位清正廉洁的官员,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通过自己的诗歌作品向社会公布个人收入与财产的古代官吏。 刚入仕途时,白居易担任政府机关校书郎,是个抄抄写写的“文秘”,他在诗中说:“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不久,因表现不错,升为左拾遗,工资翻了一番,作诗:“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接着,外派到苏州任刺史:“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随后,白居易调回京城,为宾客分司,工资已是他刚入仕时的十倍:“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最后,为太子少傅时,工资最高,而且工作还相当清闲自在:“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做闲人。”到了晚年,他回到洛阳颐养天年,领到原来月薪百分之五十的养老金:“寿及七十五,俸占五十千。”白居易用这样的方式,不让别人有行贿的机会,也不给自己留下受贿的空间。白居易是我国唐代中期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世界历史文化名人。他被尊为下邽三贤之一,不只因为他一生勤于诗歌创作,成就辉煌,影响深远,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为官政绩卓著,廉洁自爱,亲民爱民,事迹感人,受到后人的推崇。 长庆四年(824年),白居易从杭州刺史离任,他在离开杭州时,把自己多年积攒的俸禄中相当一部分留给了杭州府,作为公用经费的补充,使用了50余年。辞别杭州临行时,百姓沿河而立,拦路相送,难舍难分,不肯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