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世清所作的《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州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迪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州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迪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