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唐世华所作的《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对州人大常委会过去六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迪庆州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着力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快我州民主法制建设步伐,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迪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州第七次党代会和州委七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突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立法工作上求质量,在监督工作上求实效,在代表工作上求创新,在自身建设上求进取,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生态和谐迪庆,努力把我州建设成为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到2020年同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