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王江华所作的《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州人民检察院过去六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迪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州第七次党代会和州委七届二次全会的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生态和谐迪庆,努力把我州建设成为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到2020年同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