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雪山下的承诺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4 22:35:44

——州人大代表审议《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侧记

● 杨云萍

  “春赏杜鹃夏避暑,秋观红叶冬滑雪。”这是对白马雪山最佳的描绘。

  13日上午召开的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当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嘎向大会作完有关《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之后,迎来了全场代表及列席人员们经久不息的掌声。在分组审议中,各代表团的代表们提及这振奋人心的事件时,话语中依然透着难以抑制的兴奋:“这掌声证明,全州各族人民对通过立法实现“四州”建设,保护生态,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的这项重要举措的肯定!”

  “这是全州人民共同的意志和愿望!”这是在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14日分组审议《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过程中,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每到一个分组审议会场,代表们发言踊跃,讨论热烈。松云龙代表说:“从《云南省迪庆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着手筹备到今天,已经经过7年的时间了,这个过程非常艰辛,我们知道,如果没有这个条例的支撑,生态的保护就会变得非常艰难。”余建中代表说,“我非常赞同这个条例的制定及实施,这个条例是为保护我们的家园而建的,完全是为我们老百姓的利益着想,条例》从立项、调研、起草、论证、听证等环节至今历时7年有余,是我州制定单行条例以来立法时间最长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此条例充分体现了我州“生态立州,和谐安州”的主题;是进一步统一全州各族人民思想,激发全州各族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热情的需要。制定并实施这个条例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敖绍东代表说:“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为保护滇金丝猴及其栖息环境为目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而划出的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我们要积极地去拥护和监督,使可爱的滇金丝猴有一个安定的家,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的和谐,更加美丽。”

  代表们的语调坚定而沉稳,来自基层的康文彦代表说:“建立自然保护区是国家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保障和有效措施。白马雪山作为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滇金丝猴的主要栖息地和野生植物的主要原生地,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拯救濒危物种,维护生态平衡,促进迪庆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夏山莲代表说:“不能将条例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关键在于贯彻落实。首先要加强宣传,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条例。其次要加强培训,提高对条例的认识和遵守。” 梁银辉代表说:“我对条例非常赞同,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坚持保护为主、科学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对自然资源保护起到很好的作用。这个管理条例非常必要。”

  各组分会场气氛热烈,凝聚着全州人民对和谐家园、绿色家园的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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