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委员讨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侧记 ● 王瑄怡 冬日的迪庆高原,大雪纷飞,银装素裹。13日下午,参加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宗教组委员和列席人员就《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进行讨论。虽然外面天寒地冻,可是委员们的热情却没有因为寒冷的天气而减弱。讨论会上,大家踊跃发言,热烈讨论。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说出自己的心声和感受。同时,委员们就如何管理和保护好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我州的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境内。《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云南白马雪山国家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的,实用性很强。”余耀海委员的一番话引起了委员们强烈共鸣。委员们一致认为,作为我州唯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讲求质量,语言表达准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历时7年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制定是我州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一件喜事。将有助于保护在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农牧民和企业的权益。为发生在保护区内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周开邹委员结合实际谈了自己的看法。 王钟桦委员建议,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同时,对于野生动物与农牧民冲突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制度也要加以完善。他还表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起草制定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家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希望大家能学习好条例,让造福百姓,为百姓服务,发挥它应有的价值,促进迪庆的发展。 委员们认为,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保护区内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为主、科学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最后,委员们希望《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出台能真正为百姓服务。同时也呼吁,大家自觉地遵守条例,为迪庆的和谐发展而努力,为“四州”建设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