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3 22:00:15

——2012113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江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

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迪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迪庆藏区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24人,提起公诉1853人。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策划实施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突出打击爆炸、杀人、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455人,提起公诉463人;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547人,提起公诉569人;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53人,提起公诉50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批准逮捕23人,提起公诉28人。依法审查起诉了上级检察院交办的2名县处级、2名厅级干部受贿要案,提高了干警办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能力。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

——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把执法办案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和过程。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予批捕10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1人。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引入人民调解员对轻微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的调解,试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办案风险评估、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等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加州委部署的千促活动,先后派出154名检察干警深入农村、寺庙服务群众、宣传法制、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监督方式,规范和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的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8人;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及制度,实行分案起诉,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加强教育、感化、挽救;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宣传、举报宣传、禁毒宣传等活动,深入乡、镇、社区进行法制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派出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检校共建和谐校园;协助有关部门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整治,积极参与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30名检察干警受到州县党委表彰,州检察院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连续四年被评为综治维稳先进单位


二、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

——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14件,立案侦查969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65.57万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6465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40件,占立案数的63%,查处县处级干部2人。大要案件比例从2006年的44%上升到2011年的74%。以贯彻落实中办[2010]37号文件为契机,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32人,其中重大案件7件;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2424人;完善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介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4次。

——规范办案行为,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强化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执法观,立案侦查的9696人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9497人,已作出有罪判决9093人。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强化举报人权益保护,完善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机制,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实行讯问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管理制度,确保办案安全。

——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强化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执法办案,对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25次,针对有关单位管理制度的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8份,配合有关部门对3项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同步预防。举办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迪庆巡展,广泛运用警示教育、法制宣讲等方式对2万余人次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落实工程招投标廉洁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档案查询45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措施,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加强立案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积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立案91件,监督撤案15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认真落实适用两个证据规定的指导意见,强化对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确保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对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4件次。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加起诉1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健全抗诉案件审查制度,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判决同步审查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9件,改判14件;对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的发出纠正通知8份、检察建议14件;落实《关于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会议实施办法》,共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25次;开展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程序工作,对204件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与州中级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41件,立案审查2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依法拓展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工作,办理案件32件,有效避免5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对30件判决正确的申诉,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努力维护审判权威。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加强和规范驻所检察室工作,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全程同步监督;落实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完善监督和督促工作制度,有效防止超期羁押;开展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情况、事故隐患清查、被监管人身体状况的专项检查,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6件,促进了文明规范安全监管。


四、坚持执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加强接待窗口建设,推行12309举报电话;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推进建立派出检察室,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完善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及时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依法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完善控告申诉、涉检信访工作制度,完善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受理群众来信195件,接待来访450人次。全面开展清积评查工作,办结上级交办的1件重点信访案件,对57件案件进行评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12件,妥善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检信访问题,办结息诉7件。认真贯彻国家赔偿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依法自觉履行赔偿义务,加强对赔偿案件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等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回应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

五、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突出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和落实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积极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梳理研究两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整改落实。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交办的案件。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民事行政工作情况,邀请两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完善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制度,邀请视察检察工作、旁听出庭公诉,自觉接受监督,共聘请了48名人民监督员、9名特约检察员,拓宽了联系群众和接受监督的途径。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以执法规范化为核心,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动态监督、质量考评。以落实制度为关键,认真执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严格执行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着力解决自身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认真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健全一案三卡、涉案款物管理制度,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规范执法。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两级院党组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切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理想信念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定、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核心价值。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多做贡献的良好氛围,11个集体和1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五查五看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教育以及讲学习、讲奉献、讲拼搏活动,着力改进执法作风。

——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检察官准入制度,推进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开展在线学习、岗位练兵、双语检察人才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提高学历层次,28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本科以上学历达80.2%,其中硕士以上学历3人,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机关科学发展基础

由于迪庆特殊的历史、经济、地理原因,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滞后,制约了检察机关的发展,为此,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方争取协调,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对基层院建设的领导。州院突出对基层检察院队伍、业务、后勤保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州院领导与三县院联系制度,制定《基层院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基层检察院把握工作重点,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夯实基层检察工作的基石;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提拔任用了3名基层院检察长,调整充实两级院班子14人,配备非党副检察长4人。二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在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办公、办案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装备设施进一步改善,州院及三县院均进行了办案和技术专业用房建设,香格里拉县院、维西县院已经投入使用,州院和德钦县院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三是云南省检察机关援助迪庆藏区检察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成效。业务、队伍、技术、资金得到了省检察院和相关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四是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以检察信息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了网络办公、办案系统建设。五是文秘、统计、制度建设、检察调研、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和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与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要求还有差距;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要求还有差距;基层基础工作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人才难进、难留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2年工作要点

十二五时期,全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六观六个有机统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推进两强一堡四州战略,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为迪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州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关注和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为推进迪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强化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主动融入社会管理格局,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积极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更加注重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的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高度重视、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在加强薄弱环节、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促进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核心价值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积极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力加强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精髓的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陶冶情操、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作用,推进文化育检,依法促进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

五、强基固本,着力筑牢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根基。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多做打基础、利长远之事,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促进全州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推进检察技术基础平台、信息化应用、办案辅助、安全保密、科学标准五个体系建设,加大侦查指挥、证据收集、交通通讯、检验鉴定等科技装备投入,全面提高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积极争取、协调,进一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援助迪庆藏区检察工作,加强检务保障建设,积极落实经费保障体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保障体制要求,扎实推进两房建设,切实解决装备落后、人才难留等问题,改善办案办公条件。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迪庆检察工作既面临着非常难得、十分宝贵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社会发展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给检察工作提供了新机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形成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迫切性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考验。全州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迪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