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31 16:25:35

各县县委,州委各部委,州级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开发区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委),省属驻州各单位党组(党委),州级创先争优活动各指导小组: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严格按照科学制定承诺、组织审核承诺、公开亮出承诺、扎实践行承诺、严格评议承诺的五个步骤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成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中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总结2010年公开承诺经验,督促兑现承诺事项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抓好2011年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现就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好2011年度党员公开承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基本要求

  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在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中创先争优。要坚持围绕中心,为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作贡献;坚持服务群众,做好保障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持立足本职,紧密结合党员岗位实际,注重发挥党员自身优势;坚持务求实效,做到承诺内容具体实在,承诺方法简便易行。

  二、明确主要内容

  公开承诺的内容要努力体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的要求。农村党员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进行承诺。社区党员要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主要在服务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进行承诺。企业党员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主要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承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要注重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承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的党员要注重在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

  三、创新方式方法

  提出承诺。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年度承诺在每年年初提出,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遇到突发性事件时提出。

  公示承诺。党员的承诺事项,可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在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履行承诺。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兑现承诺。党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履行承诺的自觉性。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诺事项要及时提醒和帮助。

  评议承诺。要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民主评议等,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公开承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党员集体承诺、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等方式进行。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鼓励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党员公开承诺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公开承诺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党员公开承诺的组织实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公开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注意与以往的承诺相衔接,已经作出的承诺,要按照相关要求加以完善。

  一要及时组织开展年度承诺。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开承诺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要把党组织年度承诺和任期承诺结合起来,把党组织承诺和党员个人承诺结合起来,把党员公开承诺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坚持围绕年度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提出加强学习、履职履责、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具体打算,形成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生动局面。

  二要认真检查兑现情况。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逐项认真检查梳理去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提出的承诺,向群众通报已经兑现的承诺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承诺要深入分析、重点研究,纳入今年的年度承诺中认真加以落实。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承诺兑现工作,推行公开承诺台账制度,做到“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以积极践诺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要及时组织开展评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适时对党员履行公开承诺情况进行评议。要把评议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的主要内容,把结合岗位职责完成承诺事项作为群众评议党员的重要标准,把积极践诺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授旗评星”一项考核依据,督促党员积极兑现承诺,推动党员在兑诺践诺中创先争优。

  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开展的年度承诺,应于4月下旬前全面完成。并将2010年承诺兑现情况和2011年年度承诺开展情况形成综合材料,于4月25日前上报迪庆州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传真:08878228552

邮箱:dqcxzyb@126.com

中共迪庆州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