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身份永不退休” 大亮山林场带给当地群众的好处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显现和显著起来。 创办林场之初,省林业厅、财政厅给大亮山林场拨付了100多万元,对杨善洲造林之举给予支持。当时,需要用钱的地方实在太多,慎重考虑后,杨善洲用这笔钱在大亮山修了一条18公里的林区公路,架起了5公里长的高压线,盖了一排简易的油毛毡房,并挤出7万元为附近的四平寨通了电。通路、通电为植树造林奠定了基础,也大大推动了当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大亮山林场最显著的社会效益表现在有效解决了当地群众的人畜饮水难题。场长董继军告诉我们:“林场现在承担着3个乡镇11个村委会70个村民小组2.5万人的饮水供给任务和两个糖厂的蔗区灌溉任务。” 我们来到了距离大亮山林场20多公里的陡坡村大柳水自然村,杨善洲就出生在这里。“新中国成立前,因为饮水太困难,这里的村民婚丧嫁娶,用水都要纳入人情簿子。”老书记说。可是,走家串户后,我实在难以相信这个地方曾经饮水困难到那种程度,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各家各户都通了自来水管,拧开开关就有清泉汩汩流出。 大亮山林场采取的是“国社合作”营运模式,即由村社集体为单位出林地,由国家进行植树造林,产生的经济利润按一定比例双方分成。“这些年,大亮山林场都只是进行抚育型间伐,带给当地老百姓的经济效益不是很明显。2006年到2008年,林场共支付给村集体4万多元的分红。”董继军说。2006年,林场建起了一所木材加工厂,加工抚育间伐的林材。到2008年3年间,林场共支付给当地村民间伐林木、加工林材的劳务费超过了36万元。 不久前,施甸县政府用大亮山林场做抵押,贷款1.7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亿元已经支付到位。 发端于大亮山林场的植树造林热情还波及到了更广的范围:“这些年,感觉整个施甸县的植树造林热情都在上涨。”穿行在林海中,县委宣传部的同志感慨地说。我们从林业部门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1988年施甸县的森林覆盖率为17.1%,2009年提高到了44.8%。 在担任大亮山林场义务承包人的20年间,杨善洲接受的唯一报酬是:每月70元的伙食补助,1996年,随着物价上涨,林场将补助标准提高到了100元。2009年底,保山市委、市政府为杨善洲颁发特别贡献奖,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今年5月,杨善洲将其中的10万元捐给了保山一中,6万元捐给了林场和附近的村子搞建设。 “我只是在尽一名党员的职责,只要活着,我就有义务和责任帮群众办实事。”杨善洲说,“实在干不动了,只好把林场交还给国家,但这不是说我就退休了,有我力所能及的事,我还是要接着帮老百姓办,共产党员的身份永不退休”。(来源: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