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旺宗派出所先进事迹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7 17:16:28

省政府授予尼旺宗派出所“香格里拉和谐卫士”荣誉称号

先燕明宣读决定 黄政红讲话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普自林 阿茸)8月10日下午,省政府授予尼旺宗派出所“香格里拉和谐卫士”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州委报告厅隆重举行。尼旺宗派出所积极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机制,用亲情式服务构建起了服务藏传佛教寺院的长效机制,赢得了僧侣、群众、游客的好评,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尼旺宗派出所“香格里拉和谐卫士”荣誉称号。

  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先燕明出席大会并宣读《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向“全国爱民模范先进集体”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公安局尼旺宗派出所学习的决定》,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的命令》,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建明宣读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尼旺宗派出所“香格里拉和谐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受省委常委、州委书记齐扎拉的委托,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黄政红在命名大会上代表州委、州政府向尼旺宗派出所表示祝贺。他指出,尼旺宗派出所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入手,在工作中紧紧围绕服务好僧人、服务好当地群众、服务好景区管理,用服务诠释责任,用亲情式服务赢得了寺院僧人、游客和信教群众的肯定和支持,构建起了和谐的警民、警僧关系,树立了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良好形象。全体民警无论春夏秋冬,始终坚守在寺院景区管理工作的第一线,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游客的利益、僧人的利益放在心上,为维护寺院的安全和稳定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切实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政法干警向尼旺宗派出所学习,学习他们服务人民的精神,学习他们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奉献在先、吃苦在前、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他希望尼旺宗派出所珍惜荣誉、乘势而上、鼓舞士气、再立新功,弘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自觉把成功经验和良好作风运用到今后工作中,努力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灿光主持会议。

  尼旺宗派出所自2000年初建所以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胆探索,构建起服务藏传佛教寺院的长效机制,总结出亲情式服务规范。10年来,派出所全体民警始终恪守僧众利益无小事的承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宗教信仰;始终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寺院,用一个个微笑,一声声问候,一份份关怀,做到了以亲情感人,以理解助人,以尊重待人,以服务管人。他们用亲情融化坚冰,用亲情赢得信赖,用亲情换得和谐,用亲情塑造了高原和谐卫士的形象,得到了广大僧人、信教群众、游客和周边社区群众的理解支持,在高原唱响了警僧和谐、警民和谐的赞歌。10年来,尼旺宗派出所成功化解了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高度肯定。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