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物价 服务人民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7 09:59:37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张锦明) 自州第六次党代会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从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调控措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确保了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广大群众生活水平。

价格问题是全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民生问题,价格的变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总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全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的同时,居民消费价格呈现持续攀升的态势,一波又一波的物价上涨总会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稳定物价工作,对我州的价格形势以及加强价格调控的措施进行了多次研究和实地调研,制定相关措施,积极稳定市场物价。如2010年11月30日,州人民政府及时召开全州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 向三县一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确保物价稳定和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实行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平抑粮油价格,落实“米袋子、菜篮子”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增加蔬菜直销网点,建立蔬菜价格指数通报制度,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严格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临时补贴等十三条措施稳定物价。

在落实这十三条措施,积极稳定市场物价过程中,我州商务、农牧、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州发改委加强政府调价计划管理职能,严格控制相关提价措施的出台,防止新生涨价因素。强化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鸡牛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蔬菜等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对餐饮企业出售的米线、面条等大众餐饮食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及时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加强价格宣传和舆论引导,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物价上涨,促进了社会稳定。

今年上半年,在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的同时,居民消费价格持续攀升,食品类价格创三年来新高。如香格里拉县城区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5.9%,比全国平均水平5.4%高0.5个百分点,比全省的4.0%高1.9个百分点。除受全国范围内消费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外,大多数消费品自给率低、对外依存度高、自身市场调控能力低,是影响物价上涨的重要原因。如何控制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依然是下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针对物价上涨的情况,中央出台了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加强监管,为低收入者提供补贴,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措施。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了控价目标责任书,要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4%以内。

据了解,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目标,州发改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稳定物价的十三条措施,并制定了价格显著上涨时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价格调控方案,做好清费治乱、价格监测巡查,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效抑制市场价格上涨。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巡查,尤其是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食盐、成品油、液化气、水、电等重要消费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预见性与工作的主动性,确保物价在可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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