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州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香格里拉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争创一流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通过几代民政干部职工的努力,民政工作让群众满意,得到国家、省、州、县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表彰。为香格里拉县的民族团结、维护藏区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工作,逐年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是维护藏区稳定的有力保证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全县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香格里拉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民政工作,为了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各级机关专门指定的领导来分管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民政工作年初有部署(召开民政工作专题会议),年终有总结(民政工作汇报会),并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民政工作做得好坏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形成了一套健全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尽管县级财政十分困难,但县委、政府还是优先把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纳入预算,每年年初就及时拨付到位,而且逐年增加,若遇到特殊情况予以追加,并设立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发生,有力地保障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体恤民情,为民解困,为构建和谐稳定藏区添砖加瓦 民生问题事关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香格里拉县民政局认真抓好事关民生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确保困难群众人心安定。 (一) 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2008年雪灾发生后,香格里拉县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县民政局把其列为2008年县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一项民心工程,实施了970户的民房恢复重建,下拨资金达390万元。 (二)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香格里拉县保障人数从原来的25户76人,增至现在的2169户3938人,保障标准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原保障金为182元,目前保障标准为259元,月补差184.42元。保障范围从民政救济对象、无业居民扩大到企业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覆盖了所有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城镇人口,累计发放低保金713.94万元。 (三)农村低保稳步推进。香格里拉县共有农村特困居民11100人和农村高龄贫困老人4718人受益。2008年上半年每人每月补助40元;下半年开始,经多方努力,又争取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14440人,每人每月补助由原来的40元提高至50元。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为30258人,年需发放保障金1815.48万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得到群众高度赞誉。目前共救助 815 人,支出医疗救助金141.26万元。做到了审批和资金发放两条线,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五) 五保户、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现跨越。全县共有五保户1346人。其中城镇低保集中供养8人,城镇低保分散供养998人,农村低保供养340人。分散供养的城乡五保户定期每人每月发放救助资金60元,全年720元,并代其徼纳合作医疗费,看病实行全部报销,使全县的五保户供养水平基本达到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全县的孤儿有50人,自2005年12月起,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所有孤儿全部得到定期救助,每人每月35元,全年420元,由乡(镇)民政干部统一发放,并实行动态管理。 在没有专职人员配备,没有救助站的情况下,县民政局按照《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设立临时求助站,对在香格里拉县的自愿受助乞讨人员全部实行无偿救助。 (六)辛勤浇开双拥花,构建和谐边疆藏区。香格里拉县有优抚对象2100多人,重点优抚对象587人。其中“三属”43人,在乡伤残军人19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9人,伤残人员67人,无军籍退休职工19人,军休干部1人。医疗难问题基本解决。所有重点优抚住房难问题得到解决,共解决441户,补助资金292.4万元。先后5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县”的光荣称号。 (七)科学管理,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香格里拉尽心尽力。全县63个村(居)委会建立规范,符合县情,并有效发挥着作用,民主选举和村务公开规范,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完善,按时完成了三届的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没有发生重大的违规违法选举。全县的村(居)委会全部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制,制定了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实施村财乡管。自2003年起到2008年,对全县63个村(居)委会办公条件进行改造,州、县投入资金480万元,使村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几年的努力,5个社区基础设施有了明显的改善,实现有办公室、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健身室、卫生室、警务室,成为群众办事、娱乐、学习的好去处。与此同时加快了社区配套组织机构。史无前例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造福子孙后代。为了搞好殡仪馆的建设工作,民政局的干部职工先后87次深入到小中甸镇、建塘镇进行了选址调查,最后通过多次与建塘镇尼史村吾农小组群众讲事实,摆道理,耐心说服群众,诚心终于打动了民心,同意在该社修建香格里拉殡仪馆,现殡仪馆主体工程已全部峻工进入试运行。使云南藏区的社会福利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拉开了云南藏区殡葬改革的序幕。全面完成地名补查,行政区划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全面开展了地名补更工作,共补更地名2754条,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并输入微机,系统完成乡级境内重要实体的文字概况,标注全县地名图三套99幅。全面完成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任务,勘定省界1000多公里,县界330公里,与此同时,州内1条230.7公里的县界,21条1797.3公里的县内乡镇区域界线也划上圆满的句号,从源头上消除边界纠纷,为依法治界打下坚实的基础,全县实现依法管界,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基本完成,农村地名标志设置部分已启动。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没有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好老龄工作。多方筹措资金七万多元,改善了9个村老龄协会的基础设施,组织14个老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把农村贫困老年人列入低保范围,并开展20位8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实施助医、助养活动,热心为老年朋友办理老年优待证。 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服务水平 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和维护藏区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时期民政工作十分繁重、艰巨,要在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就必须有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县民政局对干部职工要求就是“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在工作中努力形成体现党的宗旨、时代精神和民政特色的领导作风,把“为民”作为各项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渗透到民政工作的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中,工作上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真话,报实情,干实事,求实效,抓好每项具体工作,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凡事做到严谨科学,做到精心策划,有组织、有检查、有验收、有总结。重办实事,开展工作时依靠群众,经常深入到边远贫困地区调查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倾听群众的呼声,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各项工作和决策符合群众的利益,符合群众的要求,使群众满意。结合民政干部变动频繁专业人员少的实际,县民政局里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时期各项民政业务知识,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探讨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领导大力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满足于“一业精”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达到“样样通”。还创造性地开展业务工作。全县民政干部干部职工的学习气氛浓厚,分析和解决问题和驾驭民政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为开展好民政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