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4日四川省民政厅宣布收养地震孤儿正式启动已有10天,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极大的热情和关注。但据了解,目前尚无一例成功收养,除了孤儿数量偏少,部分孤儿有残疾之外,一些欲收养的爱心人士对政策不够了解也是重要原因。昨(4)日,省民政厅在其网站上,就地震孤儿收养问题做了解答。 截至8月22日,据汶川地震灾区各地报告,共有地震孤儿532名。在这532名地震孤儿中,绝大多数都有其他亲属。 一、什么样的儿童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三、在哪里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根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四、为什么汶川地震孤儿的统计数据是变化的? 这次汶川大地震涉及面宽,死亡和失踪人数多,随着寻亲工作的深入,孤儿的统计数据变化是正常的。同时,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孤儿安置政策、资助措施的一项项出台,孤儿监护人家庭生活条件的改变,送养人的送养意愿随之变化也是正常的。(四川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