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4月26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唐世华 各位代表: 我受迪庆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常务委员会2007年的主要工作和2008年的工作安排意见,请予审查。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是自治州成立50周年,我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中共迪庆州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根据州委的部署和州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强全州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民族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民族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民族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保证。对民族立法工作予以规范,避免随意性,是民族立法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州的民族立法工作,增强民族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常委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并出台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对立法工作的准备以及条例草案的提出、审议、通过、报批和公布施行等关键环节作出规定,切实规范了民族立法工作程序。为进一步确立我州民族立法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民族立法工作,主任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民族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州人民政府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把全州经济社会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加快工作进度,推动我州民族立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单行条例制定工作有了突破。独克宗古城以其独特的藏民族特色和悠久的历史文化特点,被誉为“中国最具民族风情魅力名镇”和“云南省旅游名镇”。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独克宗古城保护与城镇化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使古城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常委会把制定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作为我州制定单行条例的立项首选和突破口,认真督促和指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对《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数易其稿。《条例(草案)》经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已经中共迪庆州委上报云南省委审批,省委同意按法定程序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该条例的制定工作中,常委会加强与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向上争取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确保了《条例(草案)》顺利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条例》的制定是我州民族立法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为独克宗古城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制保障,对促进我州民族立法工作的发展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常委会在积极做好单行条例制定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下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指导力度。年内,常委会协同省人大民族委员会领导前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进行立法调研,帮助完成了《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为使该条例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为确保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我州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全州各族人民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依法治州第二个五年(2006年—2010年)规划》。为进一步促进我州“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常委会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州人民政府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五五”普法规划和州人大常委会决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06年8月份,《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案)》经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2007年,常委会把《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印制了汉文版和藏文版《自治条例》单行本共5000多册,及时分发到州级各部门、处以上领导干部、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以及全州各乡镇,使《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普及到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中,在全州兴起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条例》的热潮。 二、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常委会依据监督法,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围绕关系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重点,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全年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11个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和决定8项。 (一)突出“重点”,加强对全州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对计划、财政预决算等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审查和批准了2007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1—9月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6年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2007年1—9月份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常委会首次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财政决算进行审查,批准了2006年州本级财政决算。常委会对我州财政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促州人民政府加以解决,为我州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和高效利用,促进我州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关注“热点”,保障全州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常委会在加强对宏观经济工作监督的同时,围绕我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州人民政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围绕我州“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的发展思路,主任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电网建设、发电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州人民政府加强电源点的建设,按照保护和开发并重的原则,高度重视对水电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听取了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州人民政府重视文物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我州珍贵文物的发掘和保护力度。 (三)抓住“难点”,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针对近年来法院工作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06年全州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州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与责任意识,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是贯彻党中央从严治党,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为切实推进我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主任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报告,并要求州人民政府加强审计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四)开展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州的正确贯彻执行。2007年,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在我州迅速发展,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工作相对滞后,青少年上网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州三县一区及部分乡镇对我州贯彻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年内,常委会相关工委参与了州人民政府组织的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的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州的贯彻执行,为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信访工作是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也是常委会促进“一府两院”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常委会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了信访办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办理信访件30件,接待来访群众52人次。常委会站在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群众,认真办理每一件来信。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信访件,常委会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研究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部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常委会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涉及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年内,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为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缓解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主任会议审议和批准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回购模式运作香格里拉城市次干道和德钦县垃圾处理厂2个项目的报告》,审议和批准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国道214线中松二级公路州级财政承担资金筹措方案的议案》。在建州50周年庆典期间,常委会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卡特·马励克女士等五人为迪庆藏族自治州荣誉公民决定的情况说明。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又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统一,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改进对任免人员的情况介绍方式,做实做细相关工作,确保州委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律程序依法得到实现。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38名,其中,任职17人次,批准任命3人次,免职14人次,接受辞职4人次。通过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了党的干部政策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保障了我州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五、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做好代表工作,既是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又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常委会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提高为代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激发代表执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和发挥好代表作用,努力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一)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牢牢把握提高办理质量这个关键,下大力气抓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州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3件。常委会对2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研究,并及时交办。由于督办有力、措施到位,到目前为止,州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面商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件建议也已办结。 (二)认真组织代表视察。代表视察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2007年是我州建州50周年,为确保州庆重点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州庆前,常委会及时组织了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对州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代表们充分肯定了州庆重点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视察后,常委会加大了对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跟踪落实力度,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高了视察活动的实际效果,有力推进了州庆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为顺利举办建州50周年庆典活动创造了条件。 (三)加强代表联系,努力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一是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常委会着力健全和完善代表知情知政制度,进一步落实代表的知情权,通过寄送人代会公报、常委会公报等文件资料,邀请代表参加视察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渠道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工作信息,帮助代表更多地了解常委会以及“一府两院”的工作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拓宽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途径,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二是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保障。年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主任会议讨论,作出了许可对1名涉嫌犯罪的州人大代表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决定,提请常委会确认。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报告,许可解除了对其所采取的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为保障代表有效执行代表职务,常委会及时下拨代表活动经费,并通过为代表订阅《云南人大》等资料,积极为代表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创造有利条件。 六、依法召集州十一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 常委会把召集州人代会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07年4月和11月,常委会依法召集了州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州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审查和批准了“一府两院”以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报告,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依法全额选出我州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认真指导全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007年12月初,全州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常委会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原则,在州委的领导下,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并向州委上报了关于全州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实施意见,经州委批转在全州实施。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工委负责人参加了州委换届工作组,指导三县的换届选举工作,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进行。到今年3月底,全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结束,常委会圆满完成了法律赋予的职责。 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常委会服从州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州内重大活动。一年来,按照要求抽调常委会及机关领导干部参加我州建州50周年庆典活动、全州处级干部公选、民主行风评议、公务员录用、林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在“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千名干部入户促小康”活动中,常委会抽调了机关17名处以上领导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基层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一)加强学习。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学习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日制度。一年来,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监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开展了以提高领导班子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为目的的“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牢固树立了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 (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常委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必要途径之一。2007年,常委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议事规则和机关管理制度,修订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出台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以及《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各项行政管理制度也在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当中。同时,加大了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有效推进了自身建设,保证了常委会各项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常委会及其机关作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进一步转变作风,以州委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千名干部入户促小康”活动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维护藏区稳定和发展的要求上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为群众谋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好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各项工作,为促进迪庆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一年来,常委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了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我州人大工作的需要,在中共迪庆州委的关心支持下,增设了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充实和完善了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人员。目前,六委一室负责人已基本配齐,保证了常委会工作的正常运转,为进一步开展好人大工作奠定了基础。 十、加强内外交流,密切友好往来 一年来,常委会共接待全国和省内外各级人大常委会调研、考察组136批656人次。组织了民族立法考察团赴省内部分州市考察学习,派员参加了2次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人大工作研讨会,参加了省委统战部举办的党外干部理论培训班及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各种座谈会、研讨会和培训班,并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通过对内、对外交往,拓宽了视野,增进了友谊,扩大了对我州政治、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和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州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何用足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族立法权,进一步加快我州民族立法工作;如何以监督法来规范监督方式和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效;如何有效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2008年工作意见 2008年,是我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州委六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推进我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2008年,常委会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族立法工作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精神为指导,切实行使民族自治机关的立法权,进一步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要认真制定并实施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与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实施。认真执行立法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民主化水平,确保立法质量,使制定的条例能够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要进一步注重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坚持急需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对关系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且条件较为成熟的单行条例,进一步加快工作步伐。同时,要继续加强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导。 二、认真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法是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要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法定的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08年,常委会要继续关注全州宏观经济工作,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继续关注“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关注民生,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府所在地医疗部门工作情况及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关注依法治州进程,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关于2007年度全州民事审判工作监督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要从履行监督职能出发,加强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重要信访件的跟踪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信访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始终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要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常委会重点工作和组织召开全州代表工作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要认真执行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规定,依法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切实推进实际问题的解决。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方式,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认真开展代表视察活动,从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高度出发,组织代表对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四、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环保、民政、民族等关系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中,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法律规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五、注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 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前提长抓不懈,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代表信赖、人民满意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人大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帜、高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旗帜、高举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地同达赖集团作坚决的斗争,保卫迪庆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要进一步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国家观念、法制观念和党性观念,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定性。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在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集中正确的意见,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要加强学习,坚持常委会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努力培养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四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服从和服务于全州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增强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五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继续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对已有的制度,要认真执行,不断完善,进一步促进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六要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工作合力。同时要做好对外交往工作,促进与全国、省以及州内外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交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迪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迪庆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为把迪庆建成全国最好藏区之一,谱写全州各族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08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