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赵嘉 摄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5月22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2021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相关领导向新闻媒体发布生物多样性领域重大科技成果,《云南新物种新记录种名录(1992-2020)》,云南种业发展情况和林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及保护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普利锋介绍,为迎接COP15大会的召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在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动物研究所以及西南林业大学等单位的支持下,收集整理了自1992年我国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以来,发现于云南的新物种和新记录种,形成了《云南新物种新记录种名录(1992-2020)》,并于当天发布,以展示云南生物多样性独特魅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 相关背景情况 云南省是全球36个物种最丰富且倍受威胁的陆地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中的“中国西南山地” “东喜马拉雅地区”及“印度-缅甸”三大区域的核心和交汇地带,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也是许多物种的起源和分化中心,素有“动物王国” “植物王国”和“物种基因库”的美誉,是中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省内最高海拔6740米、最低海拔76.4米,在南北相距近1000千米的范围内,涵盖了北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北亚热带、南温带、中温带和高原气候区(北温带)7种气候类型。由于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多样的地形地貌以及立体的气候环境,孕育了极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也使云南成为发现新种的高度集中地。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吴征镒、蔡希陶等老一辈科学家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工作者的努力下,云南积累了大量的物种调查数据,先后出版了《云南植物志》《云南鸟类志》等系列专著;省生态环境厅也牵头发布了《云南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云南生物物种红色名录(2017版)》《云南的生物多样性》白皮书等成果,这些工作都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科学调查研究的逐步深入,大量新物种、新记录种也不断被发现,有记录的云南生物物种数量持续增加。 仅2020年,就在云南发现新物种、新记录种256种,如大围山梧桐、文山马兜铃、勐海灌树蛙等。2021年刚过去的四个月,又发现了50余个动植物新种。海量云南新物种、新记录种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网红生物”,云南生物多样性关注度持续升温。 新物种的孕育要经过千百万年的进化和自然选择才能形成,发现、分类和描述新物种同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据相关报道,目前,地球上可能有500万—1亿种生物,但至今科学家们尚无确切数据。发现新种,不仅能增加我们对物种多样性的认识,且在物种还没有灭绝的时候知道地球上存在这个物种,对实施物种有效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云南新物种和新记录种名录基本情况 新物种是指在科学工作中首次发现并描述命名的、未被科学认知、经合格发表的物种;新记录种是已知物种的地理新分布记录。此次发布的《名录》按照收录模式标本及引证标本为云南省境内的野生生物类群(不含外来种、归化种)原则,整理了大型真菌、地衣、苔藓、蕨类、裸子植物、被子植物、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等11个野生生物类群的新物种、新记录种。 经统计,1992年至2020年,云南省境内累计发现3718种新种,其中新物种2519种,新记录种1199种。包含大型真菌570种(其中新物种520种,新记录种50种)、地衣802种(其中新物种114种,新记录种688种)、苔藓56种、蕨类183种(其中新物种154种,新记录种29种)、裸子植物15种、被子植物1703种(其中新物种1419种,新记录种284种)、鱼类215种(其中新物种167种,新记录种48种)、两栖类52种(其中新物种29种,新记录种23种)、爬行类31种(其中新物种28种,新记录种3种)、鸟类60种(均为新记录种)、哺乳类31种(其中新物种8种,新亚种9种,新记录种14种)。 从分布区域看,怒江州的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和西双版纳州的勐腊县是新物种、新记录种的集中分布区,滇中地区生物多样性调查相对薄弱,如新属希陶木属2017年才被发现和命名发表;从发现时间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和近10年是新物种、新记录种发现的高峰期,其中2016年、2020年发现的新物种数均超过200种。 云南是孕育生命的沃土,是当之无愧的生物多样性宝库。近30年来,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新物种发现于云南,是全国发现新物种最多的省份。 此次整理的《名录》成果反映了中国,特别是云南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方面做出的贡献,彰显了云南省“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及世界物种起源、分化中心的生物多样性独特地位;为进一步加强物种保护、指导生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为适时更新云南生物物种名录、生物物种红色名录提供了数据支撑;同时,也丰富了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对宣传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积极意义。 推进云南生物多样性工作迈向新阶段 生物多样性属于云南,属于中国,更属于世界。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事关民族发展、国家利益和区域生态安全。近年来,云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部署,把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放在突出位置,作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重要内容。 通过实践,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初步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体系,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在新起点、新阶段,为推进生物多样性工作迈向新台阶,云南将以“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建设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区”为目标,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着力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高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效能,争取到2025年,典型生态系统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保护率达90%。 云南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定物种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条例或管理办法;研究出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政策;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绩效考评机制。 二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组织实施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就地、迁地保护及离体保存网络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和评估,组织实施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及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和人工繁育,发掘、整理、传承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民族传统文化,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和外来物种管控,建设生物多样性大数据库,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聚焦云南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 “三张牌”打造,围绕高原特色农产品、大健康、绿色旅游、生物制药等产业,探索新模式、新业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拓展云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推动生态环境优势持续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 四是提升生态保护监管能力。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监管,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危害生物多样性问题。 五是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参与。积极发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认识生物多样性、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人人议生多、人人爱生多、人人护生多、人人享生多”的浓厚社会氛围;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六是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交流与合作,在资源保护联防、生物廊道建设、自然保护区共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联防联控等方面,开展与周边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交流,深度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建设。 来源: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