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三无人员”未就业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红河州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7万个,助力贫困家庭脱贫增收。 我州坚持按需设置、精准落地、自愿公开、统一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定岗位。开发就业扶贫工作信息员、乡村环境卫生清扫员、乡村社会综治协管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河道(湖泊)维护员、生态护林员、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及残疾人帮护员等8个类别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协助做好村委会(社区)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系统动态管理,乡村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道路路面清扫,重点河道、沟渠、湖泊两岸杂物清理,森林资源保护,乡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的帮扶等工作。同时,严格条件定人员,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大龄劳动力、有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只安置1名劳动力就业。 此外,我州将“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劳动力纳入乡村公益性政策享受对象,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非贫困县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来源: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