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领导干部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9 14:30:53

      10个方面的免责或减责情形

  1

  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2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集体研究、风险评估,科学民主决策、阳光运行,不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的。

  3

  在化解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维护全局利益,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出现工作失误或引发矛盾的。

  4

  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推进过程中出现一定偏差失误,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

  6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难以预见的因素,非主观故意,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7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尚未造成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等重大责任事故和恶劣影响的。

  8

  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理干部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出现一定失误偏差的。

  9

  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

  10

  其他符合免责减责情形的。

  10个方面的不予免责或减责情形

  1

  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精神及改革方向相背离的。

  2

  违反党章党规党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3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民主决策程序,独断专行的。

  4

  落实规章制度不力,导致本街道(辖区)、本行业(领域)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或上级党委、政府挂牌督办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整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5

  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的。

  6

  在同一工作、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的。

  7

  阻挠、干涉执法或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

  8

  对过错失误行为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未积极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尽力挽回损失或消除负面影响的。

  9

  因环境污染事件、群体性事件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危害或严重政治影响的。

  10

  其他经调查认定不符合免责减责情形的。



责任编辑:王瑄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