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构成失火罪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1 11:03:15

因为烧荒、抽烟、燃放烟花爆竹、清明上坟等用火不慎的人为原因引起的森林火灾,每年都大量发生。森林火灾导致大片森林被大火吞噬,往往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财产损失,有的森林大火甚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危害极大。很多行为人因为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处刑罚,大家应该引以为戒。

【案例回放】

2019年5月15日上午,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由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奚某某失火罪案件。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12日14时许,被告人奚某某在位于鹤庆县辛屯镇南河村委会南河村东山山神庙以北的自家蚕桑地内吸烟,吸完后其将未经安全处理的烟头随手丢在身旁的草丛中,继而引发了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造成林木损失达3377.67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709.8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667.87万元。

鹤庆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奚某某因在野外抽烟,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结合本案实际,法庭决定对被告人奚某某作从重处罚。法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奚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律师解析】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是一个过失类犯罪的罪名,专门针对行为人用火不慎的过失行为导致火灾的情形进行刑事处罚。

从实践来看,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失火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两个方面,既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又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失火行为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引起火灾,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引起火灾,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引起火灾。总之,只要行为人用火不慎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就构成失火罪。

本案中,被告人奚某某因乱丢烟头引起火灾,造成大量森林被烧毁的严重后果,林木损失达3377.67万元,其行为显然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经构成失火罪。

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还规定:过火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2人死亡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由于本案中过火林地面积超过50公顷,由此,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奚某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律师提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公共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人人均有责,因此,我们一定要革除陋习,尽量杜绝野外用火。如果实在避免不了野外用火,一定要谨慎防止火灾的发生,以免触犯法律后悔终身。(马培杰)来源: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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