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川区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网上发布多张持有枪支的照片,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在发现该情况后,东川警方立即开展进一步分析研判和调查走访工作,发现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男子为余某。次日,余某邀约多名持枪男子在东川区汤丹镇新田坝一沙场宿舍内集聚,打算外出打鸟,被及时赶到的民警现场查获。在宿舍内,民警查获正在调试枪支的余某、杨某、曾某,现场缴获枪支4支、铅弹及钢珠若干。 网警提示:任何公民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否则,轻则可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记者 王子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