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动车污染监控管理平台通过验收 可重点核查老旧柴油车等车辆 千里眼盯住“黑烟车”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8 10:20:30

    2018年10月,“云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启动。近日,该平台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将在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登录平台,点击进入相应的区块,技术人员就可查看全省所有州市的机动车排放检验状况,其中如车辆数据、检查站数据等都可通过图形化手段进行整合,甚至是多维度的动态分析。平台以机动车识别码为主线,整合车辆的所有信息,以一车一档的方式实现了对机动车排放信息全生命周期监管,同时还可筛选排放超标车辆。通过检验机构的档案系统,平台还能对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的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进行标记并重点核查。

    “管理平台不仅能对初次登记注册的机动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达标核查,从源头控制车辆污染。对已有在用机动车也可进行达标核查。”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平台通过审查原始检验记录或报告等资料、检验过程数据分析、联网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检验机构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针对高污染、高排放的车辆也可以加强管理,促进报废、淘汰等。2018年度,全省16个州(市)均已完成与省平台联网,接入了217家排放检验机构,完成300余万条数据采集。

    随着监管平台功能的不断完善,各地可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实现登记地与使用地对超标排放车辆的联合监管。同时,利用系统大数据还可追溯超标排放车辆生产或进口企业、污染控制装置生产企业、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加油站点、供油企业、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环境监管。

    在移动源污染排放中,“黑烟车”是重头。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推动遥感监测和“黑烟车”抓拍工作,建设健全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地方条例,限值“黑烟车”、遥感监测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工作原则,对“黑烟车”、遥感监测超标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将以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为重点,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对在用汽油车、柴油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监控;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抽测等手段,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在重点路段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对高排放车辆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治理车辆应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排放情况实施监控;划定机动车低排放控制区,严格限制冒黑烟或者氮氧化物浓度超标遥感监测标准限值的高排放柴油车驶入。(记者 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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