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在绵阳局部、凉山大部、甘孜和阿坝的全部范围内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 行动实施范围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四川省森林资源特别是天然林资源的集中分布区,也是生态脆弱区,行动的实施将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路径上,将采用研究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技术、创新川西北地区农房规划设计、推进川西北地区新型建材建房试点、挖掘新型能源利用潜能、研究建立能源替代机制和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六大重点举措。具体来说,将改良建筑物结构体系和围护体系利用技术,推动农房风貌生态化、功能现代化。 新型建材建房试点方面,将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气候和地质特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政府投资型公共建筑进行试点。重点是试点示范适合当地的建筑物结构体系、围护体系,以及工厂预制、标准构件、快速拼装等新技术。 能源方面,将支持川西北地区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地热、沼气、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制定民生用电优惠政策和措施,构建川西北地区与其他地区区域能源互补合作机制、推进建立丰水期弃水电量替代其他燃料的能源替代机制。 市场主体方面,将培育川西北能源和能源设备产销市场,鼓励厂家生产和销售适合川西北地区实际的取暖、做饭等生活日用产品。 《意见》明确,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意见》把相关任务细化成24个小项,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王成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