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昆明市规划局获悉,《昆明市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已经通过昆明市规委会审议。该《导则》通过优化和完善昆明现有规划管控体系,提升昆明市城市空间风貌管控水平,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今后全市各县(市)区的城市设计编制、管理和实施将依据《导则》执行。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昆明作为独具高原山水、湖滨特色的旅游城市,近年来在城市景观风貌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导则》对公园周边区域、临山地区、滨水区域、街道等城市重要公共空间提出城市设计导引。如巫家坝中央公园等公园周边需重点控制公园地标景物、视线通廊以及周边建筑风格、体量、材质、色彩等方面的内容;长虫山等临山区域需重点处理好建筑与山体的空间关系;滇池等临水区域需重点控制公共开敞空间及湖滨建筑天际线效果;城市街道空间的设计重点将从满足交通、出行等基本功能,引导为追求以人为本、提升环境质量、增加人文内涵的高品质空间。 重点地区提出精细化要求 市域将充分发挥“山、湖、河”等各类自然地貌的景观价值,塑造高原湖滨山水城市的自然环境特色风貌,并提出特色小城镇及村庄风貌引导的内容;环滇池区域将对巫家坝片区、草海片区及翠湖周边地区等重要区域环境风貌进行全面提升,并要求采用面向国内外知名设计单位进行多方案征集的方式,打造高品质城市重点片区。 巫家坝片区将打造成为城市新中心;草海片区将充分尊重城市山水格局,打造成为城市客厅;翠湖周边地区将重塑历史街巷风貌,延续昆明历史文脉,再现山水相连的历史景观。 明确4个层级城市设计 《导则》中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4个层级,并明确各层级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及审批程序。 总体城市设计对应城市总体规划阶段,该阶段重点控制城市风貌与特色定位、城市形态、城市特色分区系等内容。区段城市设计对应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该阶段城市设计需落实总体城市设计的要求,重点控制景观风貌系统、公共空间系统、建筑形态分区等内容,并研究支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各项城市指标。地块城市设计对应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需落实总体城市设计和区段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并重点控制建设项目的建筑空间形态、开敞界面、建筑材质、色彩、设施小品等内容。专项城市设计是对昆明不同特色要素的补充,以凸显专项内容的特色与重点,将开展城市生态景观、公共空间、夜景照明等不同类型的专项规划。(记者 吴劲松 来源 昆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