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昌都市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探索推行县(区)向乡(镇)简政放权改革工作,着力在强化组织、夯实基础,选优干部、建强队伍、优化环境、改善条件上下功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快,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坚持下放到位,提高了政府威信。制定《昌都市各县(区)下放到乡(镇)事项指导目录》,明确将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乡(镇)政府。2017年以来,各试点县(区)按照市委要求,分阶段分批次将11类52个方面行政职权一放到底,提高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威信。 坚持承接到位,提高了工作效率。针对所下放职权及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履职水平;各乡(镇)统筹调配骨干力量从事便民服务工作,实现行政职权下放无缝对接。同时,整合资金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将所有承接事项和为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提升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服务到位,规范了办事程序。及时制定下发藏汉文的下放事项办事服务指南,并在各乡(镇)便民大厅服务窗口公示。在行政事项办理中,对于乡(镇)一级能够现场办结的,充分授权现场办结;无法完全授权的,力争让办事群众在一个窗口办结。 同时,大力推行乡(镇)包村干部定期下村为民代办事务工作机制,及时组建乡(镇)、村(居)两级代办员队伍,由代办员具体负责全程代办事宜。 坚持宣传到位,扩大了知晓范围。大力整合传媒资源,充分发挥全县党员干部作用,通过制作“简政放权群众知晓栏”、印制下发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发放藏汉文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座谈会、深入田间地头讲解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简政放权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同时,利用新兴媒体进行大力推广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 坚持保障到位,确保了稳慎有序。突出机构编制保障,在试点县(区)各乡(镇)设立副科级事业单位的便民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乡(镇)一级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突出财政保障,科学调整县(区)、乡(镇)两级财力分配机制,增加乡(镇)对预算资金的自主安排使用权限;突出制度保障,制定下发《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强化监督力度。 坚持总结到位,奠定了推广基础。坚持每月一小结、每事一提炼,建立信息报送、工作进展周报及月报制度,定期上报改革动态、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县(区)向乡(镇)简政放权改革经验做法,为乡(镇)简政放权的推广提供借鉴模板。截至目前,昌都市共整理汇总简政放权相关信息28篇,为全面推行向乡(镇)简政放权改革夯实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