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云南将全面摸清粮仓家底。 根据《云南省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这次清查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其中,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等。清查内容为库存粮食数量,包括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以及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在库存粮食质量方面,这次清查包括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以及食品安全主要指标。同时,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的,也将进行同步检查,并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今年11月底前,各州、市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制定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省粮食主管部门备案。2019年4月10日前,企业将严格按照大清查要求进行自查;5月10日前,各州市将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普查;6月10日前,云南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30%以上。 此外,云南还将根据大清查结果,建立分区域、分品种、分性质的粮食数量和质量状况数据库。对大清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督促有关企业和部门狠抓整改落实,并将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