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腾冲市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充分挖掘和展示当地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传承和弘扬优秀乡土文化的工作融入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中,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带来全新气象,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洋溢出获得感和幸福感,走出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把握1个原则,让非遗文化“活”起来。建设中,腾冲市牢牢把握住1个“传承与保护”的原则,坚持在保护前提下进行开发,通过开发促进保护,使美丽乡村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活”起来。 夯实2个基础,让非遗文化留住千年文脉。首先增强群众主体意识。尊重原住民知情权、自治权、参与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把注重增加村民经济利益和尊重维护村民文化权益作为保护利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村民在保护开发中获取收益,让开发利用成果惠及全体村民,增强保护自觉。其次全面普查摸清底细。利用半年多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古建筑、民族宗教、文化艺术、水利、田园风光、地质、林业、医药等八大类九个单项乡村特色资源进行收集和整理,建立乡村非遗资源库和管理办法。 实施3大工程,让非遗文化造福乡村。一是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资金,对各级文物古迹原样保护、修复,并根据各自特点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留住文脉并提升了群众生活水平。二是实施村落特色保护工程。总结提炼了腾越“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白墙灰瓦”传统建筑元素,制发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各自村庄非遗特色打造特色村落。三是实施村民增收致富工程。着力从基础设施建设、高原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三大方面不断改善人居环境,重塑乡村魅力和吸引力,提高群众致富增收能力,让古意盎然的美丽乡村既“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又“宜居、宜业、宜游”,让村民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经过多年努力,腾冲市和顺镇、界头镇分别被列为全国首批和第二批美丽宜居示范小镇,全市31个村被列为云南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62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7年,腾冲市有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民俗村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428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414万人次,实现收入17.8亿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0331元,增速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2016年,腾冲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和全国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之一;2017年,腾冲再次列为全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县(市)”,强力引领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 (范明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