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召开《大理市餐饮业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30名听证代表到会参与了听证,均表示赞同并支持出台管理办法。 拟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根据洱海保护治理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首次提出设立餐饮业的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实行分区管理。 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拔2200米以上范围;洱海生态环境保护蓝线、绿线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湿地保护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为餐饮业禁止发展区域,按照“禁止设立、限期搬迁”的原则,禁止设立餐饮业,存量餐饮业限期外迁。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域范围;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区域;金梭岛、南诏风情岛、小普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为餐饮业限制发展区域,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禁止新增餐饮业,存量餐饮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逐步外迁。 听证代表提出,应在办法中明确,鼓励存量餐饮自愿外迁。应明确酒吧、咖啡屋算不算餐饮业。对餐饮业体量、经营规模应有最小界定。对烤饵公式、米凉虾等大理特色小吃临时摊位,应拟定相应的管理条款。(记者 秦蒙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