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河长制,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一年来,玉树藏族自治州积极推行河道河长制管理,按照“范围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方案,构建了协调有序、严格考核、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 工作中,玉树州以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以上带下、层层推进河道管护职责和措施。将河长考核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深入推行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切实保证每条河道的管理人、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制度“四落实”。各级河长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开展河湖巡查工作,做到全州河长制工作全覆盖,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做好河道的水面保洁、淤泥清淤整治。同时投资1.4亿元,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置等重点项目,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保障,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加大河道两岸的生态绿化和景观建设,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目前,玉树州共设立各级河长456名446名,州、县、乡、村四级河长担负起1138条河流的管理工作,河湖管理,河湖治理有序推进。河长治理工作以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为指南,注重向河道所在地农牧民群众了解情,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河长制”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和合力,为维护河道生态体系健康发展、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青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