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绿色亮剑”“守护绿川2号行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4 11:06:55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四川甘孜雅江县森林公安局敢于“绿色亮剑”,在“守护绿川2号行动”和“林政资源专项行动”中,加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

  近日,雅江县森林公安局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货车形迹可疑,遂将其拦下进行了解,发现车上装载的是云杉原木,无合法运输手续,民警将其带回做进一步调查。这5名(盗伐林木4人,非法运输1人)犯罪嫌疑人承认了这些原木都是盗伐所得,想趁着夜色掩护,将原木运至新都桥进行非法加工成板材获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和四十四条之规定。

  3月29日凌晨5时,雅江县森林公安局在专项整治非法运输崖柏木行动中,在江东片区主要交通要道设卡,发现有一辆可疑的白色越野车,当民警盘查时,迅速冲撞卡逃窜,并向车后跟随的三辆农用运输车驾驶员打电话通风报信,后面三辆车立即调头逃窜。民警分成两组围追堵截,其中一组民警追上白色越野车时发现,车上的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已经弃车逃跑,车门已锁死。民警对白色车辆进行看守。

  另外一组民警叫停了其中一辆农用车,并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所运输物为崖柏木。其余民警继续追赶另外两辆农用车,两辆农用车驾驶员迫于森林公安民警的威慑力,把车停在路边,弃车逃跑。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上运输物均为崖柏木。民警对车辆进行集中看守,至第二日,调请专业驾驶人员将三辆农用车和白色越野车扣押至县森林公安局。

  4月2日,白色越野车驾驶员及农用车驾驶员来到县森林公安局主动投案,白色越野车驾驶员泽某(39岁,恶古乡唐岗村人)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对泽某处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雅江县森林公安局目前正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大了夜间对林区巡逻的力度,并将夜间巡逻常态化,让企图趁着夜色做掩护盗伐偷运林木的违法之徒无处遁形,为建设绿色生态雅江保驾护航。(中国西藏网 文/王欢欢)

责任编辑:李毅宁